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太平间的管理,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1997年)、《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殡葬改革目标管理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潭政办函[2016]100号)、及《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潭政办发[2016]7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医院太平间不得承包给个人或委托给没有合法殡仪服务资质的组织经营管理。
2、医院太平间要有专人管理,并有相关的工作制度。
3、不得在太平间开办追悼会等殡仪服务活动。
4、太平间不得推销香烛、纸钱等丧葬用品。
/uploadfiles/2016/12/附件一:湘潭市殡葬改革目标管理考核试行办法.doc
/uploadfiles/2016/12/附件二:湘潭市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doc
raybet在线官网总务科
2016年10月14日